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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公正和声 同筑法治梦想

2013-09-02 09:06

近日,宜都法院机关党委、政治处和院团支部共同组织开展“奏响公正和声共筑法治梦想”青年法官座谈活动,座谈会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文章《把公正司法的壮丽和声奏得更响》展开系列讨论。党组书记、院长邓家元及部分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参加座谈。

会上,青年法官围绕主题抒发感想,畅谈感受,会议气氛热烈。他们纷纷表示:经过数十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实现了“有法可依”之后,“法治中国”梦想的着力点指向了法律实施,特别是公正司法方面。如今,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人民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增强,对公正司法的期待也越来越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工作目标的实现显得尤为重要也更为迫切。

“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可能是百分之百的不公,悠悠之口,口口相传,其负面影响甚于一百次公正高效的判决。”行政庭庭长谢靓结合办案过程中的典型事例侃侃而谈,她认为,作为司法公正的直接责任者,法官必须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每一次送达,每一次开庭,每一次接访,每一份裁判,都应传达公平正义的力量,使当事人信服法律,信赖法院,信任法官。

“就职于审判机关的我们,是将‘人情社会’带入‘法治社会’正常轨道的核心力量。人民群众唯有感受到我们的刚正不阿,不偏不倚,才会对我们的司法有信心,才能对我们建成法治社会有信心。”政治处书记员江帆以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求人之风”为突破口,指出司法公正是不仅仅体现在司法工作上,在日常生活中也应秉持一颗淡泊、宁静的心,守身如玉、众邪不生,方可理直气壮,正气凛然。执法如山、公正廉明,方可弘扬美德,匡扶正义。

“伴着‘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走出校园,坐到三尺法台之上,我深深的感受到作为法官,运用法律专业技能,敬畏法律的法治精神、热爱人民的深厚情感和崇尚文明的人文素养,这四者缺一不可。”民二庭副庭长杨潇提出,我们必须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理念,坚定法治信仰,时刻奉法唯谨,清正廉洁,提高司法能力,才能保证对每一件案件作出的司法裁断,与民众对公正的要求和感受相近、相符。

“拒绝那些迫于风气请客送礼的人,就还他们一份信任;拒绝那些企图通过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请客送礼的人,就还他们一身正气,用实际行动拒绝诱惑,守护心中的天平,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聂河法庭助理审判员艾贻学表达了对法官职业的认识,从事这样一个神圣的职业,无处不充满着利益的诱惑,法官应该像天鹅一样,格外爱惜自己的羽毛,不让它沾染上半点泥污。吃当事人一餐饭,事小却失大,首先失去了法律与法官的尊严,其次失去了法律与法官的公正,最后失去了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

“调解并不意味着放弃原则,一味地和稀泥,调解应当是坚持原则,扮演好第三人的角色,妥善解决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应当注意在行使权力的同时,防止权力突破边界。”民二庭书记员王宇通过论述调解与公正的关系,指出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人为地公正、公平、正义,正如美国的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说“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而法院的调解应当根据客观的原则来行使。法官应当努力在符合社会一般目的的范围内最大可能地满足当事人的意愿,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通过交流,青年法官深受鼓舞,实现“中国梦”,其实也是实现法治梦,法治的春天已经到来。随着法治梦的推进实现,司法改革不断深化,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司法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必将作为实现美丽“中国梦”的法治保障,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