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潇同志事迹材料
杨潇,女,1984年8月出生,2007年到宜都市人民法院任书记员,2010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后开始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至今,2011年被任命为审判员,2012年12月被任命为宜都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主持宜都市人民法院聂家河人民法庭全面工作,2019年11月被任命为宜都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进入法院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坚持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原则,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忠诚地履行法官职责。无论是标的数百万元的合同纠纷、几十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还是诸如民工工资、邻里纷争、老人赡养等事关百姓生活的案件,都能尽心尽责,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法院工作多年,她也获得了多项荣誉:2012年度被评为宜都市十佳政法干警,同年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优秀裁判文书”的评比中获二等奖,2013年度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2013年度省高院、宜昌中院“优秀裁判文书”奖,2014年宜都市三八红旗手,2015年全省法院信息化应用大比武活动技能竞赛中,该同志作为宜昌中院的选派法官在个人操作的承办人项目中获得优秀个人荣誉,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等功,2016年被评为2016—2018年度宜都市拔尖人才,同年获得“宜都楷模”称号,2020年度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
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杨潇同志恪守其职、竭尽其能、吃苦耐劳,敬业乐业,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敬业勤奋中增长才干,在平凡的岗位上闪耀出奉献的光辉。近年来,她办理了几百件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大多构成伤残,需后期治疗,迅速得到赔偿是当事人最迫切的诉求。她通常在庭前就开始与双方沟通了解案情,做调解工作,促使大多数案件在庭前或当庭达成调解。为了高效及时结案,也给当事人减少诉累,她在调解达成协议后当场即制作发放文书,为此,加班加点已是家常便饭。她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案情十分复杂。邓某是某公司的一名劳务工,他在工作中受伤,为获得赔偿,先后在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法院诉讼多次,杨潇同志所办理的他的诉讼案件有两次,第一次开庭,他就写血书、拿锣要在庭上敲,被她制止了,找他所在公司调解,前后做了多次调解工作,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但经过判决依法支持了他的部分诉讼请求。他仍然不满,认为赔偿太少,又到北京信访,信访件再一次转到法院来了,杨法官接待他,他一见到杨法官就说:“我对你们法院一点意见都没有,我是对公司不满,杨法官,我要感谢你,你做了不少的工作啊。”
司法为民、责任心高。该同志有很强的司法能力,在适用法律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等方面均有独到之处。2010至2020年度,她共办结案件1400余件,涉案标的额达2亿多元,无一程序违法或引发群发性事件,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她在审判中注重调解工作,在当事人权利能够得到保障的前提下,采用多种灵活的调解方法,使较多的民事纠纷得以妥善解决。针对继承案件和权属案件矛盾尖锐突出的特点,能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当事人既解决了纠纷,又化解了心中的疑团,融洽了双方的关系;针对劳务合同和劳动争议案件,能用事实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实现妥善处理,案结事了。今年她审理了一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被告是两位老人,因女儿十多年前在某医院行剖宫产手术后大出血,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后为植物人状态,至今治疗无效死亡,经鉴定某医院的诊疗行为医疗事故。十多年来,两位老人为照顾女儿,以医院为家,现白发人送黑发人,心力交瘁,体弱多病。另一方面,某医院也从未逃避自己的责任,十多年来,该医院已经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200多万元的费用。在受理该案后,她多次接待两位老人,从法律角度对案件进行专业分析,又从情理上对两位老人做调解工作,经过多轮沟通,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平息了双方的矛盾,圆满化解了双方的纠纷,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充分保护了当事人利益,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不断学习,认真履职。十多年的办案经验积累,让她已
经能够熟练地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但在2019年9月,开始面临新的挑战—院党组安排她担任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工作任务产生巨大变化,更多的是审判管理工作,她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巨大。然而作为审判管理的新人,第一次到上级法院学习取经,就被泼了一盆凉水—“你们宜都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尚未起步,已经远远落后了”,她顶着通红的脸,硬着头皮向上级法院审管办每一块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请教,了解本院存在的不足。取得真经,她立即开展了对涉及的十几项工作进行逐项分析,无规矩不成方圆,她决定从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开始,随后组织制定、修改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则制定了,实施起来才是最难的。一些审判执行工作人员对于审判管理还是传统的认知,认为审判管理就是司法统计,法官只要把手里的案子办好,妥善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就行了,审判管理就是给审判执行工作添麻烦。面对这些不理解的声音,她没有退缩,在院领导的支持下,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将司法公开、审判管理日常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一些进行具体操作的法官助理、书记员表示审管办的要求太多,太复杂,不太适应,她就带领审管办的工作人员将审判管理工作的每一项的注意事项列出,组织司法辅助人员开展培训,规范流程信息管理。对于不理解的法官,一一耐心做解释工作,让大家转变观念,认识到加强审判管理是为提升审判质效,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的,审管办是为大家服务的。加强审限管控,对案件进行督办是审管办的一项重要工作,最容易引起案件承办人的抵触情绪,她不怕得罪人,敢抓敢管,哪怕是院长,也照样督办,据实通报。就这样,也得到了同事们的理解和支持。在院党组的支持下,业务部门同志的配合下,她带领审管办的工作人员采取了多项措施,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使宜都法院在今年的全省法院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中获得好评,2020年审判执行绩效考核从全市法院倒数逆袭至排名前列。
作风端正,清廉自律。杨潇同志政治素质可靠,思想积极上进,牢固树立“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理想信念,严格以党员法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法官只有行得正,坐得正,才能办得正”,她经常这样告诫自己。在办案中,她也经常会遇到当事人想方设法,找熟人托关系说情的情况,经常会受到请客吃饭、给好处等种种诱惑,但她从不为所动,心如止水。2020年底,她承办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方当事人是山东青岛的一家企业,山东另一家企业对该企业的应收账款在当地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接到山东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她依法进行了办理,其后保全申请人要求请她吃饭,被她予以拒绝。过年前,申请人又突然寄来一箱海鲜,她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并将海鲜交由院监察室处理。她立志要成为一名有口皆碑的法官,用自己的法律信仰和良知,践行司法公正!
杨潇同志是一名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官,虽然没有办过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但她精心地办好每一起小案,在平凡的工作中兢兢业业、严谨负责,以出色的业务能力展现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始终秉持“把案件办成铁案”的精神,生动诠释了法官公正为民的形象,体现着一位人民法官的可敬和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