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要求,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宜都市实现“决胜900亿、冲刺950、奋进70强”新发展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宜都市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13条意见立足于各部门充分履职,着力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延伸司法职能,打造诉前、立案、审理、保全、执行、司法公开和审判管理等环节全流程的规范便捷司法服务,助力宜都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
充分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聚焦主要目标,准确理解和把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
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司法为民水平,提升涉企案件优先办理的效率和水平。以智慧法院为依托,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机制。
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保障公正高效司法。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强化审判执行节点管理和司法公开。严厉打击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犯罪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为企业发展创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深植善意文明执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整治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顽瘴痼疾。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建设。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营商合力。
抓好破产案件办理,优化破产重整机制。做好破产审判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工作。发挥好破产审判职能,对不同企业分类处置,帮助出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解困脱险”,推动“僵尸企业”尽快出清,完善市场主体法治化退出机制,优化市场资源重新配置,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积极探索“执转破”机制,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提高财产处置的效率。
此外,《意见》还对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开展顽瘴痼疾整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二是完善涉企纠纷信访督察工作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营造守法履约的社会氛围。
接下来,宜都法院将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宜都法院保障地区营商环境优质发展的“解题”能力和“治理”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龙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