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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执行法官齐联手,善意调解力促案结

2021-01-02 09:05
来源: 综合办公室

近日,宜都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联合执行局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为一千万余元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的调解也使三十八件农民工工资强制执行案件得以解决。

该案系宜昌某劳务公司起诉某建筑公司要求其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支付1000万余元劳务费,本院立案受理后,实际施工人李某申请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要求某建筑公司直接将劳务费支付给实际施工人。经开庭审理,承办法官了解到案涉工程由第三人李某实际组织施工,且因第三人李某未支付工人工资,工人将第三人李某挂靠的劳务公司起诉至法院,现已申请强制执行,涉及三十八件执行案件,三百余万元执行标的,劳务公司为此已经支付执行款二十多万元。因本案涉及执行案件中工人工资的履行问题,原告及第三人之间矛盾尖锐,经承办人数次组织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人考虑到此案涉及执行案件的处理,为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经本案承办法官胡胜与执行案件承办法官闫友斌沟通,请执行法官及申请执行的工人代表参与,再次组织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对本案法律关系进行梳理,向当事人对处理有争议的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执行法官对涉工人工资执行案件的标的、执行款、案件数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两位法官权衡双方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建筑公司将劳务费直接支付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申请执行的工人工资三百万余元,并将由宜昌某劳务公司已经执行的二十多万元劳务工资返还给宜昌某劳务公司。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宜都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案件审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强化审判与执行的协调配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谢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