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宜都市某房地产公司承建枝城镇某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一期项目,并分别于宜都市两家建材公司签订了《宜都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由建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应混凝土,每月底双方按照材料送货清单对账,次月支付上月的货款的75%。工程完工后,房地产公司下欠二建材公司货款约95万元未支付,二公司多次催讨无效,遂向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情况,本案欠付货款有对账单和付款计划加以佐证,案件事实争议不大。通过与被告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到被告对于欠付货款的事实无异议,但公司是国内某大型房地产公司下游企业,受市场大环境影响,资金回流存在一定困难,希望法院能够组织双方调解,在付款方式和时间上提供宽限,让公司缓解目前的资金压力,度过这个难关。
三家公司均为本地民营企业,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承办法官随即通知当事人到庭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公司表达了付款的诚意,说明了企业的困难,承办法官也耐心细致的向双方释法说理,希望双方可以互谅互让,借此机会合理化解矛盾,降低诉讼成本,经过一上午的劝说和调解,其中一家建材公司与被告公司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另一家建材公司决定与被告公司私下协商后向法庭撤回起诉,二个案件分别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得到了妥善的化解。
受疫情影响,法庭辖区内大量企业面临回款纠纷,为帮助企业及时回流资金,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枝城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及时、高效的处理涉企案件,使得司法为民有温度,市场主体有活力,不断为本地经济添砖加瓦,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