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有个陌生微信号加我好友,说是宜都法院的,你们院有这个人吗?会不会是电信诈骗啊?”
以往,在我院干警执行文书送达工作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灵魂拷问,对于缺少官方认证的法官个人微信,当事人难免担心遇到“李鬼”。如今,依托政务版企业微信上线的宜都法院企业微信平台搭建起了法院干警与当事人之间沟通联系的线上桥梁,每位干警账号上展示的法院官方认证标识就如同“电子法徽”一般,让每一次的线上沟通都自带“身份说明书”。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送达作为司法服务创新的重要一环正在逐渐改变传统的司法送达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微信送达”属于电子送达的一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采用该种方式。企业微信中带有官方认证的企业标识能免去法院干警频繁自证身份的尴尬环节,也能减轻当事人的顾虑。
特别是在跨区域案件中,通过企业微信传送加盖电子签章的法律文书,使得原本需要邮寄数日的流程压缩至即时完成。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异地诉讼当事人而言,这种“指尖上的司法服务”显著降低了诉讼成本。干警省心,当事人安心。在《意见》的指导下,宜都法院通过“微信送达”的方式有效解决了“送达难”问题。
下一步,宜都法院将继续完善企业微信平台的智能服务功能,用活用好“微信送达”这一方式,不断践行为民司法理念,让群众在享受科技便利的同时,更直观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与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