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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执行难】老赖赖着不走 法院强制迁出

一起强制迁出案顺利告捷

2017-08-29 08:31
来源: 本院

日前,宜都法院执行局周密部署、果断出击、规范行动,对一起被执行人长期占有租赁房产拒不移交的案件顺利实施了强迁。 

案件来源于一起租赁合同纠纷。2015年9月,申请人宜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宜都法院一审,宜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由刘某腾空租赁的商铺、交纳拖欠扣除押金后的房屋租金33088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要求对方补偿装修费为由拒不履行判决结果。当年12月,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找被执行人刘某进行沟通,要求其迁出房屋,因刘某起诉对方索赔装修费,该案一度终结执行,后刘某的诉请均被法院驳回。今年7月3日,房地产公司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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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受理该案后,多次做被执行人刘某的工作,并发布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迁出,但被执行人始终置若罔闻。针对如此“老赖”,院领导决定依法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为保证此次强迁的规范性及稳妥性,分管副院长亲自部署并指导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执行局强制实施组多次召开会议对现场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强迁风险进行预测;案件承办人多次到现场勘察,并事先协调当地公安机关配合、检察院检察员进行监督,还特别邀请多家新闻媒体对强迁工作予以监督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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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8月18日,分管副院长带队,出动十余名执行人员和十名法警实施了强迁行动。早8时强迁人员准时到达强迁地点,法警负责警戒及妨害执行人员控制,执行人员有序进入现场,按照事先分工对室内物品逐屋、逐物进行了清点、登记造册并全程拍照录像,组织搬家公司人员将财物搬至指定地点。在强迁过程中,被执行人试图阻挠,经执行人员耐心释法析理后表示接受迁出。经过近四个小时的奋战,迁出工作全部完成,顺利地将房屋交付给房地产开发公司。这次强迁,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也充分展示了执行人员的执行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