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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装饰公司老板获刑

2018-10-10 14:40
来源: 宜都市人民法院

雇请了一帮工人从事装饰工程,在拖欠众多工人大量工资后又精心策划逃跑,逃至外地又重操旧业。近日,宜都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涛、周某红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6年4月,被告人张某涛、周某红(系夫妻)化名“张某”、“周某平”在宜都市工商局注册成立“湖北某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为周某红的妹妹周某平,实际控制人为张某涛夫妻二人。之后,张某涛夫妇二人对外承接房屋装修业务,收取业主房屋装修预付款和结算款,组织工人开展房屋装修施工。2017年8月29日,张某涛许诺支付工人拖欠的工资的时间将至,由于拖欠的工资数额巨大,张某涛夫妇遂商议逃离宜都,躲避债务。9月4日,根据工人们的举报,宜都市人社局对该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一案进行立案调查。同年12月21日,安徽省安庆市警方根据网上追逃信息将在该省市采用相同的手法,再次以他人名义租用门店从事房屋装修业务的张某涛夫妇二人抓获。

宜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涛、周某红作为湖北某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66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117万余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被告人冒用他人名义注册公司后,在公司运作中对外隐瞒真实身份,在拖欠众多工人大量工资后又精心策划逃跑,逃至外地后又企图以相同手法重操旧业,情节十分恶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