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