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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 《民法典》中这些与水相关的内容,你一定要知道

2023-04-19 09:53
来源: 本院

 2023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23年“世界水日”主题为 “Accelerating Change”(加速变革)。我国纪念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为 “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


世界水日的由来
/ 世界水日 3月22日
 “世界水日”源自联合国。为了唤起公众的节水意识,加强水资源保护,建立一种更为全面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和运行机制,1993年1月18日,联合国第四十七次大会通过193号决议,决定从1993年开始,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以推动对水资源进行综合性统筹规划和管理,解决日益严峻的缺水问题。同时,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都会在这一天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中国水周的由来
/ 中国水周 3月22日-3月28日
 自1993年“世界水日”确定后,从1994年起,水利部决定将每年“世界水日”即3月22日至3月28日的这一周,确定为“中国水周”,提高全社会关心水、珍惜水、保护水和水忧患意识,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在水周期间,各地会开展相应的活动,提高公众珍惜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在科技如此发达的21世纪,水资源已经成为了我们关注的焦点问题,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也同样对水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下面就和小编一起了解《民法典》有哪些内容是与水密切相关的?

Q:节约用水、保护环境等号召与《民法典》是否有关系呢?A:
《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法典》除了在总则编引入了生态保护的原则,还在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各编分别设置了绿色条款,例如在合同编中就作出了“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规定。可见,我国《民法典》将保护环境的原则贯彻始终,是一部当之无愧的“绿色民法典”,行政管理单位和社会公众都要认真遵守《民法典》有关规定。

Q: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也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和费用吗?A: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和费用。
Q:单位和个人可以随意取水用水吗?依法取得的取水权受到保护吗?A: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三百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九条: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因此,水流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可以随意取水用水。如果单位和个人想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可以根据《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Q: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民事责任是什么?A: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此,如果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都有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Q:遇到水旱灾害等紧急情况,抢险救灾时组织或个人财产会被征用吗?A: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