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人民法院拟采购一批警用装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询价内容及预算金额:
1.访客机。存储容量:2G内存,16G存储;摄像头参数:宽动态200万双目摄像头;要求:双屏,IC卡读取,人证识别等。预算金额:14000元。
2.脚底金属探测仪。报警模式:声光报警;彩色液晶屏,具备计数功能,金属含量提示功能,三色指示灯。预算金额:5900元。
3. 防爆桶。符合《GA 871-2010防爆桶》相关标准。执行标准:符合《GA 871-2010防爆罐》中TNT爆炸当量为1.5kg固定式防爆罐要求,并经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严格检验。预算金额:5500元。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和技术标准。
三、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询价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法人代表委托其他人参加,需提供授权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报价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9时前(工作日)凭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到宜都市人民法院(宜都市杨守敬大道10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我院定于2025年11月6日9时在宜都市人民法院(宜都市杨守敬大道10号)召开询价会,请各报价单位将报价文件等资料密封后按时送达指定地点进行公开询价,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汪锋 联系电话:0717-4820264
宜都市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