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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保护】共奏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大合唱”--宜都、三峡坝区、猇亭、枝江四地法院共签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协议

2023-04-06 14:46
来源: 本院

作为长江中下游水源安全保障的源头、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宜昌在长江生态保护中担负着重任。4月4日上午,宜都、三峡坝区、猇亭、枝江四地法院齐聚宜都,共同签署《宜昌市长江沿岸化工园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细化落实宜昌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助力宜昌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签订仪式在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会议室举行,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莉,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廖朝平,宜都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周祖兵、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总经理安明以及四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出席签订仪式。

《协议》秉持系统保护、协同高效、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原则,重点聚焦建立环境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畅通环境资源审执事务协作绿色渠道、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协作、深化服务化工园区优化升级、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环境治理体系、打造长江沿岸补种复绿恢复性司法基地七大方面,要求四地法院建立健全常态化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体系,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协同化,形成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司法合力。

签订仪式上,宜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杨勇致欢迎词,宜都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周祖兵以及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总经理安明讲话,三峡坝区、猇亭、枝江三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交流发言。最后,宜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莉作总结发言,陈院长指出此次协议的签订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益探索,更是细化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既体现了地域联动、府院联动,也体现了法企联建,希望四地法院以此次协议签订仪式为契机,真正将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平台建起来、用起来,同时不断深化服务企业举措,在服务企业上更有司法责任、更显司法担当。

签订仪式结束后,陈莉院长一行参观了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以及和高新区产业园。

众行才能致远,合奏才出强音。宜都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与三峡坝区、猇亭、枝江法院的多层次、全方位合作共进,自觉担当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使命,努力打造长江沿线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