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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陆城法庭:“三心”工作法绘就家事审判温情底色

2026-05-15 16:00
来源: 宜都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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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家事审判关乎家庭和睦、社会安定,是司法服务民生、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阵地。近年来,宜都法院陆城法庭积极组建“家事审判团队”,集中审理院机关受理的家事纠纷案件、涉未成年人保护类案件,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聚焦机制创新、审判质效与普法延伸,构建起“仁心、匠心、暖心”三心工作法,推动家事审判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质增效。2025年以来,陆城法庭共化解家事案件123件,调撤率达74.80%,无一改判发回,真正实现了从“案结事了”到“事心双解”的转变。


“仁心”

调解优先,实质性化解矛盾解纷

家事审判,重在调解,贵在修心。陆城法庭坚持将调解贯穿于诉前、庭前、诉中及判后全过程,依托“同心圆”家事调解室、“童心园”儿童休息室、“桐心苑”心理咨询室等特色阵地,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对立情绪,力促“破镜重圆”或“好聚好散”。

2025年,李某与其前夫胡某因抚养费金额和探望权行使产生冲突,李某认为对方所付抚养费已不能覆盖女儿的学习生活,而胡某则认为自己的探望权行使受阻不愿增加抚养费。陆城法庭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联合村委会、妇联共同参与案件调解,从亲情维系、子女成长角度耐心疏导,最终两人达成一致,胡某在原基础上增加女儿的抚养费,李某对胡某行使探望权予以协助和配合,一段持续已久的亲子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匠心”

扶弱扬善,弘扬社会正能量

“谢谢法官,你们的及时处理终于让我能安心生活了”当事人何某握着法官的手泣不成声。

2025年,何某与梁某在宜都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不到一月,梁某要求复婚,并反复对何某进行滋扰,严重影响了何某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无奈之下何某向陆城法庭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与何某沟通后,承办法官一方面联合妇联、居委会与何某保持联系,安抚情绪,另一方面联合派出所对梁某进行谈话教育,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梁某,告知其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及时阻断风险。

2025年以来,陆城法庭在离婚案件中,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新制度,随案发送《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280份,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针对起诉离婚、抚养费纠纷的案件,制作《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前置至立案阶段送达。庭前循环播放“家庭课堂”教育视频,引导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将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

针对涉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随案发送《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2025年以来累计送达217份,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根据案前走访、调查及当事人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份。对涉未成年人抚养案件建立常态化回访机制,动态跟踪抚养职责履行、抚养费给付等情况,切实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暖心”

主动履职,积极延伸审判职能

家事纠纷往往牵涉长久的情感与利益纠葛,陆城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跳出案件重治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做好“后半篇文章”。

宜都法院和宜都妇联共同探索建立家事纠纷心理疏导机制,在高冲突案件中引入心理咨询,对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与心理干预,尤其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类家事纠纷,定期回访子女生活状况与实际需求,必要时协调司法救助资源;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与挽救相结合,宽严相济助力迷途少年回归社会;积极参与“平安家庭”示范户评选指导,排查化解潜在纠纷。

依托蒲公英普法工作队,陆城法庭积极参与普法“六进”活动,重点宣讲反家暴、彩礼新规、家庭教育责任等法律法规。通过组织模拟法庭、实地参观、案件旁听等活动,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思维和安全意识。

“家事案件特殊,当事人情感需求大。我们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通过案后‘复查’和心理干预,真正帮助当事人走出阴霾。”陆城法庭负责人李清滢表示。

家事审判是法院工作融入和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陆城法庭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人民至上,以“三心”工作法贯穿司法服务全过程,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融情于法,不断创新细化家事纠纷调解新举措,及时高效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家庭幸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