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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丨做实刑附民调解 用司法的温度滋养向善的花朵

2025-10-16 17:05
来源: 宜都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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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原本应于2026年1月1日社区矫正期满的周某某,被减去2个月的刑罚执行,同时缩减其剩余缓刑考验期,提前四个月执行完刑罚,这是一个法官不遗余力促成和解,让周某某从服刑到缓刑并最终走向减刑的故事。

2023年的一场争执,让周某某与邻居谢某的关系彻底破裂。两人本是远房姻亲,又同住宜都市某村,早年常互相帮衬。可这份和睦,却在近几年被琐事磨碎:先是因路边几棵树的归属起了争执,没来得及化解,又在共同承包的堰塘管理上再生分歧,两家人的话渐渐少了,心也慢慢远了。

矛盾的爆发点,始于周某某清理堰塘的举动。2023年,周某某准备清理与谢某共同承包的堰塘,给堰塘放水并砍伐堰塘周边的柑橘树时,却没有和谢某提前沟通。谢某发现后,认为放水会影响其养殖的鱼苗生长,遂上前阻止,双方此前的积怨再次爆发,情绪上头的周某某拿起砍柴刀挥向谢某,谢某本能的用手臂去阻挡。这一刀,不仅造成谢某轻伤,左手九级伤残,也让周某某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不久之后,宜都检察院以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诉至宜都法院,谢某作为被害人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周某某赔偿损失18万余元。彼时的两人,一个放话“坐牢就坐牢,没钱赔”,一个坚持“赔偿不够绝不谅解”。曾经的姻亲邻里,彻底成了法庭上的对立面。

阅卷之后,法官发现这起案件如果一判了之,只会两败俱伤:没有获得谅解的周某某要到监狱服刑,家中70多岁常年服药的老母亲无人赡养;谢某的损失得不到足额赔偿,多年积怨也会变成“死结”,等周某某出狱之后,双方的矛盾极有可能进一步恶化升级。

“必须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才能解除后患。”承办法官打定主意,开始联系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然而经过庭前、庭中两轮调解,周某某仍然不同意赔偿,谢某也不愿意让步,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办案法官知道,只有弄清双方矛盾的渊源,找到突破点,问题才能迎刃而解。于是法官联系了当地村委会寻找突破口,村主任的话让事情出现了转机。

“俩人有点远房姻亲关系,又是邻居,早前关系一直还可以,几年前双方因为几棵树结了怨,后来又因为堰塘扯皮,关系才闹僵。他俩脾气都犟,家里也确实都有困难,所以才不肯各退一步。”摸清症结后,法官决定联合村委会、双方亲友,开展第三次调解。

2024年6月28日一大早,法官带着书记员、法警到村委会,与周某某、谢某、周某某的妹妹、谢某的哥哥、两方一名年长的远房姐姐以及村治保主任在村调解室坐定。

一见面,周某某就带着情绪:“人是我砍伤的我认,但他趁我不在家砍我的树,这么多年没有一个说法,清堰塘也是经过村委会同意了他又故意来扯皮,这件事是他有错在先……”

“树种在路边上,砍的时候没有人说是你的,堰塘是两家共同承包的,就算村里同意了,你起码跟我打个招呼吧,因为你我不仅受了伤住了院,还落了残疾,以后都做不了重活,你不该赔?”

法官先安抚双方的情绪,接着向大家详细说明了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实刑会给周某某和他的家庭带来的重大影响,当面算清了谢某依法能够得到赔偿的损失,让双方都心中有数。然后请村干部捋清双方因为砍树和堰塘发生纠纷的前因后果、是非对错,最后再请年长的姐姐讲述两家结下姻亲、成为邻居的经过,从老人讲到孩子,将两家之间曾经相互关照扶持的场景一一再现。

一句句掏心窝的话,让周某某和谢某的态度逐渐松动,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周某某赔偿谢某各项损失11万元,并当场向谢某道歉;谢某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请求,并对周某某的故意伤害行为表示谅解。

“感谢法官做了这么多工作,给了我一个机会,我一定绝不再犯,按时付清赔偿款。”调解结束之际周某某向法官保证。

在法官的回访督促下,缓刑期间,周某某没辜负法官的苦心,不仅按时支付赔偿款,还主动帮村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原本紧绷的邻里关系,也渐渐缓和。谁也没想到,几个月后,他会用一次见义勇为,为自己争取到减刑的机会。

2024年8月26日,周某某与同伴钓鱼时遇到不慎落水的同村村民邹某某,在将邹某某成功救助上岸,又对其进行了急救处理,直到确认邹某某恢复意识、脱离生命危险才离开现场。

2024年11月8日,宜都市见义勇为促进会授予周某某“宜都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25年3月,宜都检察院向宜都法院了解周某某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后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社区矫正局启动减刑程序,同年9月15日,宜昌中院对周某某裁定减刑。

消息传来,法官由衷感到欣慰,一年前的苦口婆心、乡间奔走仿佛还历历在目,如今却换来了被害人得到补偿、被告人改过向善、矛盾真正化解的大团圆结局。这个结局,不仅是对周某某的救赎,也是司法温度的最好见证,法律从不只有冰冷的条文,当它以调解化解矛盾、以激励引导向善,便能滋养出最动人的 “向善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