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都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枫桥式法庭创建 | 这么多年的委屈不平,今天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2024-09-20 11:09
来源: 宜都市人民法院

接到补偿款到账的短信通知时,他终于露出了微笑并诚恳地说道:“我这么多年的委屈,今天总算有结果了……”

今年春,红花法庭收到某社区的诉讼材料,该社区曾将空置的集体建设用地出租给辖区居民,租期11年,至今已近7年,但承租人仅支付3年租金,社区欲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收取欠付租金,经多次催告,承租人未支付,社区遂起诉。

一、实地踏勘,了解案涉租赁物现状

收到案件材料后,法庭首先与镇综治中心联系,请经验老道、在本地有深厚群众基础的调解员先行了解案件缘由。但调解员反馈,被告因身体原因,近4年来一直在家中修养康复,且一听说是因此事找他,就情绪激动,确实难以沟通,无法触动其表达内心真实想法。老同志上门都受阻,法庭决定联合社区、乡镇先实地查看租赁物现状,了解清楚事情全貌后再来做工作。

案涉租赁物位于长江沿岸,在现场,知情人向法庭介绍道,被告系渔业养殖受灾户,为帮助辖区居民产业转型、挽回损失,社区经镇政府同意决定扶持其发展仓储物流产业;土地租赁给被告前是凹陷的堆场,也没有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租赁合同签订半年后办好了手续,却发现合同约定的部分租赁土地并非社区所有,而此时,被告已自筹资金进行土地填平、水泥硬化、下水管道改造等建设,被告只得将场地部分转租给第三人,其他部分空置至今。双方均未及时向对方主张解除合同,对租金调整和投资损失问题,双方协商过,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履行陷入僵局,双方剑拔弩张,至今已近7年。

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法庭决定前往被告家中听取意见。不料被告见到法庭工作人员又得知系因被社区起诉,抵触情绪瞬间爆发,拖着颤颤巍巍的病体却声嘶力竭地驱赶工作人员。为了不激化矛盾,工作人员只得暂时离开,第一次上门听取意见即宣告失败。

为了案子能够顺利办下去,法庭辗转联系上被告的爱人。

“我知道这个事情不好办,我夹在中间也左右为难。我是他的爱人,但也是这个社区的居民,这事,我们确实委屈。一方面,我们本来就受灾,还没缓过气来,租的这个地,我们给了3年的租金,却没能用一天,平整场地我们也投入了,还不说为发展这个产业我们找银行贷款了几十万……现在他病重正在康复期,照料他陪伴他我也要用不少心力,在这个时候把我们起诉了,更是雪上加霜……起初,社区还陪着我们跑手续,现在却只说解除合同、要我们付租金,但不对我们的投入以及损失进行赔偿那是不可能的……”

“既然双方的症结点已经清楚了,那是否同意我们进行诉前调解?”

“我倒是想调解,哪个老百姓愿意去打官司呢,但是他不会同意调解的,他虽然身体不便,但有自己的想法,固执又谨慎,这个工作,我也不好做”被告爱人小声地说,这时,电话那端传来被告激动且吐字不太清楚的声音,电话随即被挂断。

二、多方部署,联合保障庭审彰显司法温度。

镇综治中心听取调解员、法庭汇报后研判后研判认为此案已不宜再进行诉前调解,法庭遂立即立案排期开庭。考虑到案涉租赁物是社区集体资产,为给关心社区事务、关心审判工作的社区代表们一个直观的感受,法庭决定在社区礼堂巡回开庭。综治中心调度派出所、卫生院保障庭审,政法条线工作人员集体到场旁听。被告因病吐字不清,到庭后发现旁听人员众多情绪多次出现反复,即便庭审时间已到,法庭仍首先耐心指导被告妻子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与被告一起参加庭审,既能安抚被告情绪,又能帮其归纳转述意见。两个半小时,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三、党建业务融合,支部案例讨论指明办案方向

庭审中,被告提出作为出租人的原告在向其出租土地时没有办理产权证明,且事实证明部分租赁物非其所有,在出租前明知承租人用途,却没有查清该土地是否能够建设,不仅未解决被告受灾问题,还造成被告新的损失,不应收取租金,并应赔偿被告损失。但对损失数额,被告却未能举证证实,相关投资建设又属于隐蔽工程。咨询鉴定部门之后,发现不仅鉴定难度大,而且费用高,经释明,被告拒不申请鉴定,鉴定由谁发起也是难题。

今年以来,宜都法院派出法庭党支部将党建业务向融合,支部党员群众每周五下午召开例会,共商法庭工作思路,派出法庭民事专业法官会议一并讨论研究各自辖区的疑难复杂案件,群策群力、积累办案经验。我们深知,公平正义是化解矛盾的基础,唯有站在公正立场把控案件症结,才能给出准确的解药。

红花法庭将本案提交讨论后,委员们一致认为本案并非简单的未付租金解除合同案件,作为社区居委会,对于土地归属、性质、使用和建设中的限制有着比普通群众更准确、具体、完整的信息来源,本案租赁合同是为解决群众受灾问题而来,但在被告已经交纳3年租金的情况下,地却不能合法建设使用,社区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作为承租人也未做好案涉土地利用可行性的调查工作,部分租赁物已被其转租至今并收取了租金,合同陷入僵局后其仅以补偿未协商一致而未将闲置土地交还社区,致使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其亦有过错。考虑到鉴定的可行性风险,专业法官会议建议法庭组织双方协商确定损失金额。

四、诉中委托调解,案件办理出现新转机

有了上述讨论意见,法庭办案的底气更足了。向镇综治中心汇报初步的讨论结果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法庭委托镇综治中心对案件进行诉中调解。镇级、村级多名调解员、法治村主任、法律明白人、乡贤能人联合法庭2次上门做工作,4次召开联席会议沟通研判,又通过被告转租合同的次承租人、其亲友做工作,经过不懈努力,被告终于提出了一个较为可行的调解方案。社区立即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法庭到会介绍案情以及目前在法律框架内初步确定的调解方向的可行性,争取社区居民对法庭帮助社区解决问题、收回土地的支持,镇资深调解员亦到会向居民释法明理。调解方案经代表大会讨论后一致通过,案件标的款汇入法院账户,待调解协议签订后再行发放。

考虑到一揽子解决转租合同问题,原案须增加当事人,程序上更为繁琐,法庭建议案件以达成和解、三方在镇调委会的组织下共同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原案撤诉的形式解决。最终,租赁合同、转租合同均得以解除,社区收回全部案涉土地,三方共同确定两份合同的各项争议均已一次性解决,包括被告受灾在内的所有问题,各方均不得再向他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五分钟到账,司法速度让群众终展笑颜。

人民调解协议签订后,法庭当场联系院财务室并向财务室远程在线发送协议内容及领款审批单,在确认好银行账户后不到五分钟,当事人就收到了补偿款到账的短信通知。

“这个事让法庭操心了,你们不要看我阵仗大,我其实是身体原因,必须使很大的劲才能说出话来,这个事情了了,这么多年的委屈不平,今天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几个月来,这是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次看到被告放松的微笑。“您以后还是要继续康复训练,保持好心情身体才能更好更快恢复。这件事情解决了,您也可以轻装上阵了”……

 

今年以来,宜都红花套镇率先推行乡镇一级的诉调对接工作。7月3日,宜都市“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在红花套镇召开,红花套镇创新提出的“一函两书”联合调解模式在全市推广。而本案的办理方式,是宜都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次新的探索与尝试,诉中委派调解第一案顺利化解,让推广运用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再添新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