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法庭的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波澜壮阔的故事,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深切的期盼。
——红花套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成
2022年,我从工作了八年之久的执行岗位调离,来到红花套法庭,至今已四年有余。回想在红花套法庭工作的近1500个日夜、审理过的800多个案件,感触颇深。
四年间,最直观的感受,是履职尽责的标准在不断提升。作为一名法庭法官,我们守的不仅是法庭的一方天地,更是辖区群众的公平正义。法庭工作没有执行工作的雷霆手段,既要把案件办扎实,更要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对于物业纠纷、劳务合同、民间借贷等批量案件或类似案件,积极通过示范判决进行批量化解,将案件办快。而面对新型案件、典型案件,也应当提前谋划,争取通过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将案件办精。
法庭工作从来不是孤立的,离不开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平日里既要参与辖区内的综治例会、平安稳定会等会议,与乡镇、村社干部一道排查矛盾隐患、研判风险,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又要主动出击,积极走访辖区企业,了解他们的司法需求,及时研判后予以回应并落实。还会走进学校、村社,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从执行局到人民法庭,也让我对廉洁底线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如何与当事人及律师保持适当距离、坚守纪律底线成为了工作、生活时刻需要注意和警醒的地方。我始终坚信守正清廉是立身之本,只有严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摒弃私心杂念,才能永葆司法廉洁。
“司法为民”这四个字,也从最初我认为抽象的口号,慢慢变成了我日复一日的具体行动。在立案时,尽可能少让当事人跑路,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或更改的材料;审理时,尽可能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甚至是当场履行完毕,确实无法达成调解的,对于原被告双方都应根据审理结果提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双方对于判决均有心理预期;判决或调解后,要根据文书生效情况,及时督促被告履行,多次督促仍不履行的,及时告知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
我深知,派出法庭的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波澜壮阔的故事,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深切的期盼。未来,我将继续坚守在这个岗位上,用初心守正义、耐心化纠纷、真心暖民心,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