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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费调停提效率,优化环境共发展

2023-06-05 17:47
来源: 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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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2023年5月1日,宜都法院制定并试行《关于暂时调整小额诉讼等案件受理费的通知》,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银行和保险公司作为原告一方起诉的案件,起诉不预交案件受理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开庭审理的,按件收取受理费,每件10 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开庭前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结案的,免交案件受理费。

20235月6日,本院受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杨某在被告工资工作,被告未能按时足额结清工资,经双方核对工资账目,被告公司对公账户向原告转账支付了部分工资,并开具工资欠条一张,承诺余额于2个月内付清。后因被告未能及时清付,原告依法诉至本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本院发现本案案件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在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和优点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本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件,并有诉服中心速裁法官进行调解,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在本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案件最终在开庭前以调解方式结案,案件受理费本院予以免收。

《关于暂时调整小额诉讼等案件受理费的通知》试行以来,为小额诉讼案件当事人减免大量诉讼费,不仅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提促进了案件的协商调解,大大提高了案件调撤率,使得大量纠纷庭前高效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