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艾法官公正裁判,感谢枝城法庭为民办案,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7月31日上午,当事人刘某的爱人将一面写有“秉公办案、公正执法”烫金大字的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枝城法庭,并对承办法官艾贻学再三表示感谢。
刘某患有糖尿病、高血压、脑萎缩等疾病,2015年12月4日,刘某经人介绍前往被告蒋某开办的理疗室进行偏瘫后肢体康复治疗,蒋某采用拔罐、针刺等方式对其进行理疗,治疗过程中刘某皮肤溃烂,蒋某以此为正常反应为由再行治疗一周。后刘某病情加重,转至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全身多处皮肤溃烂。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争议较大,承办法官艾贻学考虑到刘某的身体状况,后期治疗急需费用,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说服蒋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刘某3万元。虽最终因为刘某不同意未能调解成功,但其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判决过程中,艾法官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认真梳理,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划分双方责任,裁判说理有理有据,最终判决蒋某对刘某的损失承担90%的责任,赔偿38606元。判决后,蒋某不服,艾法官又耐心细致的做判后答疑工作,并引导其通过上诉表达自己的主张。2017年6月,宜昌市中级人员法院维持其判决。
一面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司法能力的肯定,是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作风的认可,也是宜都市人民法院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