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宜都市人民法院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审查保障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对审判权监督制约作用。11月3日下午,宜都市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审委会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冯杨勇主持,邀请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易爱江列席,同时邀请案件公诉人、辩护律师到会陈述意见、接受审委会委员询问。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首先向审委会详细汇报了基本案情、控辩双方意见、案件争议焦点。随后,公诉人叶敏检察官阐明控方观点及理由,辩护律师湖北启方律师事务所许杨律师就案件的事实认定、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等发表了辩护意见及理由。与会委员针对案件有关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询问。公诉人、辩护律师离席后,承办法官汇报合议庭处理意见和理由,与会委员充分讨论并表决。检察长易爱江全程监督案件的讨论过程,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此次审委会是我院常态化开展邀请律师到会陈述意见的有益探索,相较之前规范了有关流程,更加注重对律师主要辩护意见的全面客观回应。同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也是宜都法院的传统,今年以来宜都法院共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8次。
宜都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正义”的目标,持续性加强法治共同体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律师对审判权力监督制约的作用,将试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提升审判权力监督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宜都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