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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告

2025-07-15 11:17
来源: 宜都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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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阳光执行”、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