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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都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04-07 11:30
来源: 宜都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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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7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10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院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中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扛牢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分析研判,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求由政治部负责工作调度和指导,各班子成员抓实各自负责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提升整改实效。研究制定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原因,明确整改举措,抓实整改落实。每半月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梳理,把准整改的节奏和进度,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院党组书记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院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由院党组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先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4次,研究解决巡察整改中的突出问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巡察整改措施148条,主动认领10个问题,推动督促班子成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巡视巡察相关文件,带头与班子成员开展交心谈心,牵头起草院党组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会中代表院党组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并率先开展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共收到批评建议96条,并带领班子抓实院党组及班子成员问题整改落实。

(三)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院党组制定整改措施148个,巡察移交信访件7件,已全部办结。院党组约谈20人,问责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建立完善制度13项。巡察移交立行立改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1.关于“引导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到乡镇(街道、矿区)沟通诉调对接工作,制定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方案,人民法庭下沉到辖区乡镇、村(社区)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二是常态化开展数据分析,及时梳理存在问题并向市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矿区)党(工)委汇报。三是开展针对性政策业务法律培训和调解实务培训,制定统一规范文书样式,引导当事人积极适用非诉程序解决纠纷。四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活动,依托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法治宣传。

反馈问题2.关于“服务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能动司法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和司法保护令,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召开环境资源保护座谈会,发布生态环保宣传稿件。二是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并在相关案件审理中探索创新替代性修复方式;判后与有关部门全程监督被执行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并进行回访,形成“破坏-判罚-修复-回访”的完整闭环。三是立案庭负责执行立案,开通系统账号和立案权限,执行局与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对接环境资源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反馈问题3.关于“落实法治宜昌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院党组会传达学习文件,院班子成员进行研讨;向依法治市办报送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谋划制定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会前收集拟上院党组会研究议题并制定清单,会后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并印发会议纪要,落实院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对可调解类型行政纠纷案件,签署诉前调解告知书,推送至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进行诉前调解;针对重点领域多发问题,联合复议机关、行政机关信访部门举办行政争议研讨会,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常态化到行政机关开展授课培训,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三是庭前发送出庭通知书,由审判长与正职负责人沟通,确保正职负责人能按期出庭应诉,并发表实质性化解纠纷的意见;定期向依法治市办通报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及行政争议化解情况;组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庭审,编写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反馈问题4.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在立案环节标识涉企案件;立案庭、人民法庭每月召开庭务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规范诉讼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印制立案指南,微信公众号同步上线,方便群众进行诉讼。二是对营商环境工作加强谋划和总结,开会通报2024年工作情况,重点分析突出问题,并提出对应的工作建议;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成工作专班,从2025年1-6月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常态化通报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数据机制,以通报促督办,以通报促整改。

反馈问题5:关于“立案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诉前调解与立案衔接,对期限内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同意的及时立案。诉前调解案件全部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设立专门台账,配合审管办监督调解审限。二是立案庭、人民法庭每月召开庭务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规范诉讼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三是院领导对被通报的不立案问题的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反馈问题6:关于“审判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办通报,每月常态化通报六个月以上未结案件、阅核数据、判后答疑、上诉案件移送情况,督办诉前鉴定;落实审委会学习制度;将案件办理质效的各项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二是完善分案规则,确保操作性强、分案更加合理;压实院庭长监督职责,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督办,明确答疑的工作要求。三是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制定案件评查方案,加强通报整,提升案件质量。

反馈问题7:关于“案件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措施深化“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加强对终本案件的监督监管,统一终本案件结案标准,报领导审批、阅核结案,定期对已结案件卷宗进行评查。二是组织学习法律、司法解释,压实审判和监管责任,落实案件阅核要求。三是制定措施,设置案款专员,对案款情况进行通报提醒,督促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高效。

反馈问题8:关于“落实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以来信访件均由院长签批,报告均由院长审核签发;在院务会上组织院庭长学习信访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办信指引》,规范办信;每月向院党组汇报我院信访报告情况,每季度院务会向全院督办办信情况。二是所有信访案件均录入信访平台,信访案件均由院领导包案,由执行局长办信访,加强与信访人沟通、交流,实施“一案一策”,加大信访案件办理力度。三是积极开展“一案双查”,堵塞漏洞,规范执行行为。

反馈问题9:关于“人民法庭规范化及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管督促,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法庭建设协调跟进等工作;修订印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二是推动卷宗归档,每月定期通报卷宗归档情况,督促法官及时归档,进行自查并发布专项通报,提出整改措施,补齐工作短板;组织干警参加系统运用技巧、卷宗整理归档流程及规范化、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等培训,及时向上级法院反馈问题及建议,提升干警使用数字法院系统的能力和水平。

反馈问题10:关于“‘类案检索’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秘书制度,安排专人审核把关,要求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制定工作台账,确保类案检索全覆盖;建立工作联系群,会前发放资料,提高会议讨论效率;专人记录会议内容,确保记录的规范性、专业性。二是印发类案检索操作手册,供干警学习参考。

反馈问题11:关于“胜诉即退费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管控,确保工作推进扎实有序。印发工作实施细则,确定由立案庭统筹协调和督办,及时报送需退费信息,综合办协同配合做好财务保障,稳步推进落实胜诉退费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前期退费情况清查,强化跟踪问效。

反馈问题12:关于“推进司法建议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醒谈话,由院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相关人员重视司法建议工作。二是通过召开院务会谋划和总结司法建议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完善司法建议工作办法,规范司法建议制发、跟踪督办程序,对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发文程序、流程进行细化,确定综合类司法建议必须上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提升司法建议的总体水平。

反馈问题13: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院领导班子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清单;院党组会专题听取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班子成员结合岗位实际开展研讨发言;严肃班子组织生活,开展交心谈心、相互批评,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班子成员主动与相应庭室负责人开展交心谈心,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并组织集中研讨;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将基层党建等纳入重点督查内容,下发督察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

反馈问题14: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各班子成员对2023年以来各自分管领域干警是否存在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等情形进行了全面排查;召开院班子会认真学习文件,要求熟练掌握“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方式和情形,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二是坚持从严治警。对于各级巡察督察反馈的问题,在做好点上问题整改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反馈问题15: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院班子会,组织学习文件,提升班子成员合理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对督察检查、投诉举报问题核实并由院领导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分管领域干警进行监督管理。二是由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提升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水平;落实常态化监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监督管理作为工作常态。

反馈问题16:关于“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履职、敢于斗争、抓好整改。二是开展督察检查,院机关纪委联合督察室、审管办、综合办对院内工作纪律、诉讼服务、司法作风、环境消防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发布督察通报,及时反馈至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三是召开全院纪检工作会议,组织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学习文件,对纪检委员的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进行培训,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提升纪检部门履职效能。

反馈问题17: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办法,根据实际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采购过程中需对供应商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会同需求部门人员、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或进行实地考察。二是规范采购小组组成形式,明确非政府采购需由采购部门确定3人以上的单数成立采购小组。三是每月组织对采购的设备、服务等采购程序进行自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四是认真开展追责问责,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查找不足,严格落实责任。

反馈问题18: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清理现有资产,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逐项登记,确保账实相符;补办不动产权证,完成资产调账。二是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制度,明确资产报废和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及要求。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查找不足,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反馈问题19:关于“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立行立改,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经院党组会讨论确定,综合办已将非税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上缴国库。二是建立利息上缴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上缴工作。自2025年1月起,由综合办按月清理利息产生的情况,并按季度及时将非税账户产生的利息上缴国库。

反馈问题20:关于“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工作要求,实行统一标准、逐级审批、统一归口;严格落实财务报销规定,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一事一接。二是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公务车辆使用范围、申请和审批流程,实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每周对车辆入库、车况、维修等事项进行检查,形成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三是开展追责问责,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反馈问题21:关于“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追责问责,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管理和指导。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召开院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对党建规范化业务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各支部熟悉党建基础业务,提升党务工作者抓党建工作能力。三是严格审核把关,院机关党委对党课课件进行初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着力提升党课讲稿质量。四是以基层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口袋书”为载体,督促各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管党责任。

反馈问题22:关于“‘头雁效应’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判执行管理督办,形成常态化的督办流程。二是推进常态通报,在审判管理通报中常态化通报院领导的办案数量,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反馈,每季度将院领导参与办理的案件数量及时报送,加强上级法院对我院领导班子的考核和督办,进一步压实院领导办案的职责,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

反馈问题2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院班子会议,组织院班子成员学习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院党组会讨论的重大事项、程序及要求等,要求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二是加强党组会记录规范化,指定专人记录党组会议,全面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定期自查,提升会议召开和记录的质量。三是加强会议监督,涉及“三重一大”议题提前向派出纪检监察组报告,做到应报尽报。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55次,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增进班子团结。

反馈问题24: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抓好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生活的指导,促进领导干部从严从实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召开院班子会议,组织学习关于“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相关内容,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

反馈问题25: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我院任职超过10年相关人员进行调整。二是全面梳理核实。对照全院干警《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交流条件的干警情况进行摸底,形成工作台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分别建立了班子成员、中层正副职干部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职务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掌握相关情况,做实干警轮岗交流前期基础工作。

反馈问题26:关于“重要岗位长期空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培养对象,采取明确牵头负责人、中层正副职培养对象等方式,加强中层干部培养,对中层重要岗位进行调整。二是强化中层培育。建立中层后备人选台账,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培训提能等方式,加强对中层后备人选进行培养,常态化召开全院青年干警座谈会,为青年干警成长成长搭梯子、找路子。

反馈问题27:关于“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政策规定;组织退休干警学习禁止规定,筑牢退休干部廉洁底线。二是与相关责任人联系,宣讲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相关政策,督促严格落实,院领导与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遵守规定。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干警出国(境)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干警出国(境)管理台账,督促新入职干警上交护照等证件,对办证、出入境申请等进行审核报备,经常性开展出国(境)管理相关政策宣传。

反馈问题28:关于“组织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院机关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相关文件,讲解党建基础业务,提升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能力。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加强指导各支部组织生活,对各支部前期准备情况进行预审;安排班子成员到会指导,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会议效果;会后督促各支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抓实后续问题整改,形成工作闭环。三是常态化开展督察工作,将各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督促整改落实。

反馈问题29:关于“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法庭党支部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与审判业务的学习同步安排,将党建主题研讨与案件研讨同步进行,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开展支部联建联创,与市直单位党支部开展联建联创活动,实现资源共享、活动共办、工作共促,凝聚党建工作合力。三聚焦“红旗党支部”创建,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载体,组织党员干警在“抓前端、治未病”上当先锋、打头阵。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宜都法院将继续把推进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结合起来,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扛牢整改责任,抓好后续整改。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注重打好持久战。对重点突出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以整改落实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二)强化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既在治标上下狠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有针对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整改实效。

(三)凝聚整改合力,做好结合融合。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与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问题整改。以整改迸发出来的激情,团结带领全体干警主动担当、善作善为,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或直接向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4月7日至5月6日(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宜都市人民法院电话:07174842674;电子邮箱:ydsrmfyjbyx@163.com。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7174843770。

中共宜都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4月7日